廉洁
劳动光荣
廉洁相伴
廉
政
提
醒
五一节前廉政提醒
五一佳节清风扬,八项规定记心房。
吃请送礼莫沾边,隐蔽场所不前往。
公车私用是违纪,酒驾红线不可闯。
公款乱花必追责,婚丧敛财法纪伤。
规矩在心行有度,平安快乐福绵长。
廉洁过节提醒:
1.严禁公款吃喝、超标准接待、“一桌餐”及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。
2.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、电子红包、消费卡券等隐形变异行为。
3.严禁公车私用、“私车公养”及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。
4.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、福利或变相发放节日慰问品。
5.严禁公款旅游、借公务差旅绕道游玩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。
6.严禁酒驾醉驾、赌博及参与黄赌毒等违纪违法活动。
7.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。
8.严禁违反值班值守制度,擅自脱岗离岗。
节日“休假”,廉洁“不休”。全体党员干警要严守纪律底线,树牢廉洁意识,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!
编辑|徐振杰
审核|张贵花
终审|来中山